本市医疗机构数量 :
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共 250 间,其中综合医院、中医院、妇幼保健院、慢性病防治院各1间、镇乡卫生院12间、分院10 间、门诊部 3间、厂矿或学校办医疗机构 6 间、社会办医疗机构2间、民营医院 2 间、卫生站 171 间,个体诊所 36 间。
人均每日担负门诊人次:2455 ,医生人均每日负担院床日854。
2017年本市医疗机构门(急)诊量、住院量:
门(急)诊量: 1859637 人次、住院量:106477 人次。
次均门诊费用:136.2 元, 人均住院费用:4085.7。
2017年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: 2017年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: 69.19 %,平均住院日: 6。
2017年床位数(每千常用住人口床位数):每千常用住人口床位数: 6.89(常住人口38.11万,实际开放床位2628张),4.69(常住人口38.11万,编制床位1787张)